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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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2019年新办公楼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单位自评 |
单位自评分 |
单位自评完成情况描述(须附相关佐证材料)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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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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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6分) |
(一)前期准备(6分) |
1.项目决策(6分) |
——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 |
1.项目设立有据可依(如有政策文件规定或自治区领导批示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相符的,得4分。项目设立无依据扣2分;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的,得2分。项目计划内容不具体或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扣1分。 |
6 |
6 |
1、《关于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迁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投资【2008】102号)。2、《关于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办公业务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投资【2010】4号) |
过程(44分) |
(二)项目管理(15分) |
2.项目管理制度(3分) |
—— |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 |
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扣1分;无项目管理办法得0分。 |
3 |
2 |
1、西府办[2013]26号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西府办[2013]191号关于印发《西乡塘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3.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 |
——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1.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1、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西乡塘区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申请表。3、关于确定西乡塘区检察院办公迁址项目设计采购招标代理。 |
4.项目质量控制(4分) |
—— |
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
1.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且执行良好的,得2分。 2.区直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文件)。 |
4 |
2 |
南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
5.项目档案管理(2分) |
—— |
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
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 |
2 |
2 |
档案资料 |
(三)资金管理(23分) |
6.资金管理制度(2分) |
—— |
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的,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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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金到位率(3分) |
——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于2019年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3分;于2019年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2019年10月份到位的,得1分;2019年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以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 |
3 |
2 |
批文 |
9.资金支出进度(6分) |
—— |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2分和3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6 |
6 |
支出凭证以及批文 |
10.资金支出规范性(12分) |
—— |
资金分配是否合规。 |
1.建立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 |
3 |
2 |
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
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 |
3.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 |
—— |
资金支出是否合规。 |
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资金签批手续单 |
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4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支出未分项目核算得0分;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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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的,得1分,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得0分; |
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有内控制度但未实际执行扣0.5分,无内控制度得0分。 |
(四)绩效评价管理(6分) |
11.预算绩效自评管理(6分) |
—— |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 |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自评得0分。 |
3 |
3 |
自评表 |
—— |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等。 |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每迟提供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2 |
自评报告 |
产出(25分) |
(五)项目产出(25分) |
13.产出数量(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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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实际完成任务量与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进行对比,评价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
产出数量指标:完成目标任务量95%以上(含95%)得10分,完成90%-95%得9分,完成85%-90%得8分,完成80%-85%得7分,完成75%-80%得6分,完成70%-75%得4分,完成65%-70%得2分,完成65%以下得0分。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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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产出质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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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基准水平。 |
产出质量指标: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得5分,基本达到按1-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未达到标准得0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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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产出时效(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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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批复的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比,考核项目是否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 |
产出时效指标: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得5分,否则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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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产出成本(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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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项目总体投入与计划投入情况。 |
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控制较好得5分,超出实际成本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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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25分) |
(六)项目效果(25分) |
17.效果指标(20分) |
社会效益(10分) |
反映资金或项目实施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
效果指标: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得10分,基本达到按0-9分酌情给分.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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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5分) |
效果指标: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得5分,基本达到按0-4分酌情给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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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或可持续效益(5分) |
效果指标: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得5分,基本达到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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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受益人满意度 |
考核项目直接受益人或基层实施人员满意度情况。 |
满意度指标:调查对象满意度90%以上(含90%)得5分,满意度80-90%(含80%)得4分,满意度70-80%(含70%)得3分,满意度60-70%(含60%)得2分,60%以下按0-1分酌情给分。 |
5 |
5 |
社会效益评价 |
备注:1.自评阶段,被评价单位须按照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对二级指标“产出”、“效果”进行细化,补充三、四级指标。2.评价实施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可结合被评价单位细化的“产出”和“效果”的三、四级指标,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使“产出”、“效果”指标能真实、完整、科学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3.表中“——”不需要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