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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时间:2015-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员会的领导,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 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 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 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 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 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 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 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社区矫 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 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 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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