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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单位职能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提起公诉,侦查监督,控告申诉,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按照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工作。
8)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9)开展有关司法协助的案件协查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64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33.40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1962万元增加671.4万元,增长34.2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3.40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1,953.67万元增加679.72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类支出增加,如国家赔偿金、司法救助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8.上年结转和结余6.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20年度决算数8.33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结余资金已在本年度支出,故结余数额减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640.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40.02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1962增加678.02万元,增长34.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资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司法救助资金需求增加,经审批该科目金额用于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2,212.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1542.92万元增加669.51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类支出增加,如国家赔偿金、司法救助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3.7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189.69万元增加14.08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5人,调走3人,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故相关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类)119.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各项医疗保障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26.32万元减少6.5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新进公务员医保基数较调离公务员基数低,故医疗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下降。

5. 住房保障支出(类)100.8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05.45万元减少4.65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新进公务员公积金基数较调离公务员基数低,故住房保障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下降。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20年度决算数6.62万元减少6.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0.0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955.38万元增加684.64万元,增长35.01%。其中:基本支出1,814.17万元,项目支出825.85万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49.29万元,支出决算为2,64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科目预算,由于本年度我单位司法救助资金需求增加,故经审批追加了该科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的该科目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医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水电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557.62万元,支出决算为79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一般项目开支需求增加,故支出超预算完成主要用于办公、邮电等一般项目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该科目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该科目年初预算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74万元,支出决算为2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4.86%,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和生活补助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4%,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养老保险开支较年初预算低。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61.77万元,支出决算为5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人员变动,故与预算金额有出入主要用于在职干警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使得决算数与预算数有出入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52.89万元,支出决算为4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使得决算数与预算数有出入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年初预算为83.87万元,支出决算为7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使得决算数与预算数有出入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9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使得相应支出超预算完成。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4.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8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26.89万元的110.15%。主要由于本年度人员增加使得开支超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8万元的66.21%。由于工会经费未足额下达,三公经费也开支较少,因此商品和服务类支出较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4.43万元的642.78%。本年度增加的生活补助支出等退休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四)资本性支出31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9.97万元的244.86%。本年度我单位资本性支出实际需求增加。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60万元的175.89%,比上年7.75万元增加17.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量少,本年度恢复使用,相应费用增加,同时,本年度新购公务用车,也使得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0%,比上年增长16.15万元,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6万元74.68%,比上年7.75万元增加1.66万元,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量少,本年度恢复使用,相应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41万元,平均每辆1.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2万元6%,比上年0万元增加0.12万元,原因是去年受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到本单位开展调研。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00万元,降低4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减日常经费的开支,同时工会经费未足额下达,三公经费开支也较少,比2020年减少16.25万元,降低22.0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34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财决附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1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注意编辑完该提示句记得删除!)。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23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9%。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检察文化建设”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能保证检察院综合楼功能配套及设施完善,以及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律素养,提升执法公信力。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0.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8.63万元,执行数为16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7.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干警工作营造了一个具有检察文化素养的良好环境。二是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下达不及时,支出进度缓慢;二是本级财政资金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希望城区能及时下达资金;二是尽早将各项工程款支付完毕

附件1

2021年度检察文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文化建设 

项目编码


项目实施单位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主管部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本级资金

合计

238.6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 中央

 0

自治区

0 

政府性基金

——

 0

其他资金

——

 0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各级检察机关应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模适当、庄重使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总体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公用区域的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检察文化活动中心、检史馆、图书阅览室等。该项目建设能保证检察院综合楼功能配套及设施完善,以及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律素养,提升执法公信力。 我院检察文化建设服务于20205月6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北京华览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2586292.89元,该项目于20201231日完成验收。

项目起始时间

20211月1日 

项目终止时间

 20211231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完成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工程余款的支付 

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工程余款的支付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预算执行率%(10分)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的原因

指标

得分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产出数量

 文化场所面积

 2310平方米

 2310平方米


 10

产出数量

 购买图书报刊

 约3000

 1500


 5

产出质量

 项目建设质量

 完成验收

  完成验收


 10

……






产出时效

 完成时间

 20211231

 20211231


 5

产出时效

 资金支付率

 100%

 100%


 5

产出成本

 财政投入数

 238.63万元

  161.04万元


3.4

产出成本

 资金使用率

 100%

 100%


 5

效果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无 

无 




……






社会效益

有效传播、发扬检察文化 

全体群众 

 全体群众


 10

……






生态效益

无 

无 

 无


 0

……






可持续影响

使干警长久、可持续性地能得到检察文化的熏陶 

 20年以上

 20年以上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全体干警满意度

95%以上 

 95%以上


 1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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