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审计局:
2020年4月24日,贵局对我单位2019年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8月21日对我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介绍了我单位的基本情况,作出了客观实在的审计评价意见,提出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对我单位的财务工作等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收到贵局《审计报告》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列出我单位总共存在七项问题,其中五项已整改完毕,剩余两项正在整改中, 下面就《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整改完毕的五项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审计报告中列出我单位2019年末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4352810.88元,在发现该问题后,我院已将非税收入4352810.88元上缴财政。
2.重复发放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审计报告中指出我单位2019年有4人重复发放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涉及金额35843.92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单位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已追回重复发放生育津贴35843.92元。
3.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审计报告中列出我单位2019年将工程款、档案设备款直接转入本单位基建户,涉及金额2900956.77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单位已将基建户结存资金868886.97元全部上缴国库,经与财局沟通,已将我单位基建户销户。
4.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审计报告中列出我单位库存现金690.35元滞留两年未清理,基建户两年以上结存资金402547.93,审计指出问题后,我院马上对基建户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存资金上缴财政,对基金户进行销户,同时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算盘点后,已于2020年9月将库存现金存回我单位汇缴户。
5.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单位2019年购买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51743元,经与资产管理员沟通,已将以上固定资产于2020年补登记入账。
以上审计报告中列出的五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1.审计报告中列出我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率为77.73%,其中19个项目支出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50%,预算执行慢,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单位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在核实中发现其中有7个项目是我院已做资金计划申请,但财政局未下达资金导致执行率为0%,同时由于城区财政资金情况较为困难,平时申请资金下达缓慢,也造成了我单位预算执行慢。在今后我单位将会吸取经验,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同时也会积极与财政局沟通,望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
2.我单位现对审计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支出未计入在建工程”这一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报告列出2019年我单位办公楼工程结算审定金额29974153.53元,业务综合用房附属工程结算审定金额5776845.14元,记入固定资产合计35750998.67元,工程项目记入“在建工程”金额1755846.04,未计入在建工程177155元,与登记的固定资产相差33817997.63元,在审计过程中,我单位已将2019年工程支出177155元计入“在建工程”,由于工程项目涉及年度较长,完全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我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于9月18日向城区政府上报申请开展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请示,城区于10月26日对该事项进行批复,现我单位已正在开展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清查核实这两项工作,争取尽快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此项问题整改完毕。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