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正文略)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单位职能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提起公诉,侦查监督,控告申诉,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1)按照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2)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5)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7)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工作。(8)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9)开展有关司法协助的案件协查工作。(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911.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11.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889.41万元,增加22.39万元,增长0.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9.5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2157.46万元,增加162.05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人数增多,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1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105.1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听证室建设、附属工程尾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487.1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731.95万元,减少244.79万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西乡塘财政下达的经费,下降原因是在城区申请的社保经费、医保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了。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执行。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911.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11.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889.41万元,增加22.39万元,增长0.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2157.55万元,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1718.47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8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7万元,其中包括:检察业务宣传经费1.70万元,后勤综合治理费用1.3万元办公楼宇内外修缮费用11.56万元,党报党刊征订0.32万元,车棚建设2.2万元,被装购置0.5万元,园林绿化景观2.1万元,检察工作业务费21.05万元,2024年物业管理费71.08万元,2023年物业管理费10.66万元,2021-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80.01万元。3、检察监督129.83万元,其中包括:中央政法办公办案费45.51万元,中央政法装备费84.32万元。4、司法救助金51.5万元。5、两房建设55.27万元,包括:检察文化布展服务项目37.59,附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费尾款6.98万元,“两房建设”监理服务费尾款10.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400.73万元,减少243.18万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是:相较2023年度来说,1、本年度党报党刊征订费用减少;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无死亡抚恤金支出;4、被装购置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33.99万元,主要用于:1、行政离退休47.63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5.24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1.1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57.42万元,增加76.57万元,增长29.75%,主要原因是:1、工资晋级晋档,导致社保增多;2、对2名工勤人员2014年-2016年社保进行了补缴。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68.21万元,主要用于:1、公务员医疗补助96.28万元;2、行政单位医疗71.12万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37.86万元,增加30.35万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导致医保基数增长。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05.13万元,主要用于:1、听证室建设93.58万元;2、综合用房附属工程尾款11.5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105.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为新增政府债券经费,2023年无此项经费下达。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46.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46.9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93.40万元,增加53.52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导致公积金基数增长。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2.05万元,增长7.51%,其中:基本支出1508.52万元,项目支出810.99万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3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9%。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2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1、人员有变动;2、司法绩效尾款待2025年年初考核完毕发放。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年末部分项目,需在2025年年初才做支出,如办公楼维修维护经费尾款、车棚建设经费尾款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9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资金原计划用于支付我院检察文化布展服务项目375887.86元、“两房建设”监理费107029.79元、附属工程结算审计费69778元、心理疏导室67304.35元及宣教室300000元,心理疏导室及宣教室项目已取消。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6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2024年度西乡塘财政下达了80.01万元以前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因此当年预算内的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未达到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司法救助金为预算调整追加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3.09万元,支出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费有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人数有变动,社保基数有变动,同时城区财政负担了部分社保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22万元,支出决算为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人数有变动,社保基数有变动,同时城区财政负担了部分社保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06万元,支出决算为3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人数有变动,医保基数有变动,同时城区财政负担了部分医保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7.94万元,支出决算为9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人数有变动,医保基数有变动,同时城区财政负担了部分医保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4.49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人数有变动,公积金基数有变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7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28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有变动,因此决算数有所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部分公用经费未完全使用,因此决算数有所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4人,因此超预算。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5.1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10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5.13万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年中预算追加调整的“两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听证室建设和附属工程尾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48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4.03%,比上年决算数24.76万元,减少16.09万元,下降64.98%,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少,2023年有公车购置费用,2024年无此项开支,因此与上年决算数差别较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48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4.50万元,减少16.11万元,下降65.7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差异;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14万元。原因是:2023年有公车购置费用,2024年无此项开支,因此与上年决算数差别较大。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39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3.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5.7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2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97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2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3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4.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定额为2万元,实际上接待费用开支较少;比上年决算数0.26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多1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19.80万元,支出决算17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部分公用经费未完全使用。比上年决算数198.98万元,减少25.94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7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3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76%,组织对2024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5.1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院需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做好项目的实施、验收和支付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名称:检察院党报党刊征订经费年初预算数:20万元,当年预算数:20万元,全年执行数:0.3184万元,预算执行率:1.59%,自评得分:36.16,自评结论(等级):四等。存在问题及原因:2024年党报党刊经费在2023年底用中央政法经费支付了。改进措施: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支付,等预算资金下达后再支付预算内项目。
2、项目名称:办案业务费,年初预算数:88.1万元,当年预算数:88.1万元,全年执行数:37.43万元,预算执行率:42.48%,自评得分:89.25,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城区财政2024年兑现了以前年度转移支付办案费,因此预算内的办案业务费支出较少。
3、项目名称:检察工作业务费,年初预算数:88.51万元,当年预算数:88.51万元,全年执行数:21.05万元,预算执行率23.79%,自评得分:85.38,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城区财政2024年兑现了以前年度转移支付办案费,因此预算内的检察工作业务费支出较少。
4、项目名称:被装购置费,年初预算数:5.53万元,当年预算数:5.53万元,全年执行数:0.5万元,预算执行率9.04%,自评得分:81.9,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本年度制服采购较少。
5、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数:71.08万元,当年预算数:71.08万元,全年执行数:71.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自评结论(等级):一等。存在问题及原因:无。
6、项目名称:司法救助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当年预算数:51.5万元,全年执行数:5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自评结论(等级):一等。存在问题及原因:无。
7、项目名称:检察业务培训费,年初预算数:1.5万元,当年预算数:1.5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自评得分:80,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本年度定额培训费资金充足,未使用到检察业务培训费支出。
8、项目名称:西乡塘检察院小儿医疗统筹,年初预算数:0万元,当年预算数:8.2万元,全年执行数:4.98万元,预算执行率60.78%,自评得分:92.18,自评结论(等级):一等。存在问题及原因:第四季度小儿统筹经费年末结算数未出,待2025年才支付款项。
9、项目名称:新增政府债券,年初预算数:0万元,当年预算数:105.13万元,全年执行数:105.1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自评结论(等级):一等。存在问题及原因:无。
10、项目名称:外聘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391.13万元,当年预算数:394.13万元,全年执行数:391.76万元,预算执行率99.4%,自评得分:88.94,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无。
11、项目名称:后勤综合治理费用,年初预算数:6.6万元,当年预算数:6.6万元,全年执行数:1.3万元,预算执行率19.7%,自评得分:83.97,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2024年有结转的2023年度该项经费,先优先使用2023年度结转经费2.1万元,导致2024年经费执行率较低。
12、项目名称:检察院工作人员及法警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年初预算数:2.556万元,当年预算数:2.556万元,全年执行数:2.13万元,预算执行率83.33%,自评得分:96.66,自评结论(等级):一等。存在问题及原因:法警3人2024年第四季度加班费待2025年年初才发放。
13、项目名称:办公楼维修维护经费,年初预算数:40.5万元,当年预算数:40.5万元,全年执行数:11.70万元,预算执行率28.88%,自评得分:85.89,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2024年度修缮款及漏水维修都只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尾款待验收后2025年支付。
14、项目名称:检察业务宣传经费,年初预算数:20万元,当年预算数:20万元,全年执行数:1.70万元,预算执行率8.48%,自评得分:81.85,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付了部分宣传经费,因此检察业务宣传经费执行率较低。
15、项目名称: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当年预算数:283万元,全年执行数:3.94万元,预算执行率:1.39%,自评得分:63.14,自评结论(等级):三等。存在问题及原因:2024年城区下达了2021-2022年中央政法资金,我院用该部分资金支付了当年度的办案业务费49.86万元,导致2024年办案业务费开支较少,执行率较低。改进措施:今后将进一步规划办案业务费开支计划,加紧安排,提高预算执行率。
16、项目名称: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当年预算数:92万元,全年执行数:39.99万元,预算执行率:42.48%,自评得分:89.25,自评结论(等级):二等。存在问题及原因:2024年城区下达了2021-2022年中央政法资金,我院用该部分资金支付了当年度的装备款30.15万元,导致2024年业务装备费开支较少,执行率较低。改进措施:今后将进一步规划装备费开支计划,加紧安排,提高预算执行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