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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检察院2014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一四年工作总结

 

2014年,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城区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西乡塘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人权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城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西乡塘区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

(一)着力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我院共批准逮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63人,起诉1510人,实现无罪判决零发生。其中批准逮捕涉嫌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522人,起诉594人;批准逮捕涉嫌毒品犯罪嫌疑人250人,起诉260人。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如侦监科办理的李涛等人故意伤害一案,因犯罪嫌疑人胡克鹏与同学甘世仔有矛盾,胡克鹏找到同校的李涛,要找人报复甘世仔,李涛遂纠集了十多人携带刀具、钢管来到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学生宿舍1403室,对在该宿舍的所有学生进行殴打,导致该宿舍一学生被刀刺致右肺下叶挫裂伤。本案事发校园宿舍,情节严重,手段残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害人受伤情况较为严重,且被害方未收到赔偿款,未出具谅解协议。我院于201412日批捕了这5名犯罪嫌疑人,以法律手段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014批准逮捕制售毒豆芽地沟油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嫌疑人及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嫌疑人17 人,提起公诉26人,法院已判决18人。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436 件,每案平均用时 9 天。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助力改革发展。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坚决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传销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80人,起诉86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围绕市委建设美丽南宁要求,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准逮捕3人,起诉8人。在执法办案之余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共同防控廉政风险,推动企业廉洁、安全建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以案例为法制宣传一大重点,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防患于未然。如公诉科办理的米明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高达1894万元,被害人达十数人,作案时间跨度达两年。由于犯罪嫌疑人米明秋因炒期货将所吸收资金全部亏损,我院虽然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但要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却困难重重。我院公诉人意识到在加强案件查处力度时需强化执法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提醒群众不能盲目投资跟风,使群众加强防范意识,以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促成15件轻微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出发,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作从宽处理,不批捕116人、不起诉40人。其中,公诉科办理的黄勇等9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2014年度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建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发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1263份。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共办理群众信访674件次,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39人,批办案件11件,已全部办结。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9件,立案复查29件,办结27件。其中,张金瑞、罗庆平国家赔偿案获评为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精品案件。全面开展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开展不立案审查11件。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33名符合刑事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依规定发放救助金。落实金陵镇检察室办公场所,推进检察室建设,深入乡村走访,到双定镇和金陵镇开展服务三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普法活动,帮助村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排解基层矛盾。延伸检察职能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对策建议3件,促进社会科学治理。2014年陈凌茵同志、郭颖同志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四)密切关注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强权益保护。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加强妇女儿童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涉嫌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猥亵儿童,强奸等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34人。积极前往南宁市西乡塘区扶壮学校、南宁高级技工学校等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深入探索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工作机制,坚决执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酌情在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中引入心理评估,矫治犯罪带来的负面影响。受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106人,对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4名未成年人依法作不批捕、不起诉从宽处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理校园内盗窃、抢劫学生财物、强奸学生等犯罪案件68人。鉴于2014年西乡塘区内各大中专院校以及初高中的校园内暴力伤害案件较去年大幅上涨,且伤害案件均发生于寄宿制学校内,我院未检科结合办案情况向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对未成年人在寄宿制学校的安全问题进行治理,消除社会隐患。西乡塘区教育局对我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迅速作出回应,分三个步骤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了校园内伤害案件的发生。该建议书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优秀检察建议书;《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检察网》、《南宁法制网》分别刊文对我院发检察建议敦促寄宿制学校进行安全整治的成效予以宣传。2014年我院成为南宁市唯一被广西区团委命名为广西青少年维权岗的基层检察院。

二、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迫切要求,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15人,其中涉嫌挪用公款1人,涉嫌贪污贿赂14人。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提高大案、要案侦破能力,立案侦查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6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侦监、公诉工作协作机制》,由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引导侦查并对案件质量进行把关,2014年共提起公诉12人,已获得生效判决4人,未出现撤案、不诉或者无罪判决的情况。健全和完善与纪检监察、审计、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渠道获取办案线索。突出查办社会关注的重大贿赂案件,着力挖掘行业、系统窝案、串案,在侦查活动中大胆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大大缓解侦查期限的制约,给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顺藤摸瓜一举查办运输管理系统窝案1213,涉案金额达1900多万元。

(二)持续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继续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权益。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4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1人。提起公诉5人,获得生效判决1人。加强与控申科、上级院举报中心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主动出击获取成案可能性较高的渎职犯罪线索。今年在收到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交办的杨受仁等制售地沟油案件线索后,反渎局干警认真分析、精心谋划,积极赴外地调查取证,成功办理了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信息科科长陈礼传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特大案件,实现了开门红,成为该罪名在自治区检察机关反渎系统内的首个案例,有效整治了食品监管领域的乱象,对南宁市食品监管系统起到了较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切实抓好职务犯罪预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水利系统、税务系统等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共14次,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0件。结合办案情况向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件,收到落实复函17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22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参与招标或降低资质等级,有利于从源头扼止商业腐败。在中共南宁市委党校、西乡塘区国税局等单位开展共计13次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开展警示宣传教育77次;通过廉政宣传短片和微电影形式送法进社区;依托金陵检察室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1次、法制课堂2次;进村屯开展法制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份,进一步扩大预防网络辐射面。2014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第四届预防职务犯罪优质预防调查1篇,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第四届预防职务犯罪精品案例分析和精品预防调查1篇,获南宁市首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三等奖。

三、强化诉讼监督能力,促进执法严明司法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以侦查活动监督为重点,打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现象,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4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9人。侦监科办理的闭福洪等人抢劫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精品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加强对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纠正漏捕120人,纠正漏诉70人,追诉犯罪事实 46 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件。

(二)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法律监督,重点纠正显失公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再审后改判2;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26件。如杨绍玲等28人与南宁市德源劳务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纠纷系列案,杨绍玲等人均为收入微薄的进城务工人员,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我院民行科受理后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后该系列案城区政法委牵头,多次召集法院、检察院及用人单位代表人会谈,目前案件在多方面协商处理中。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4件申诉案件,适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使申诉人息诉服判。对属群体性或当事人有上访迹象的案件,主动约见或走访当事人开展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陈小理同志在获评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

(三)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职能。积极参与辖区乡镇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考察,督促落实监外执行罪犯分类登记、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深入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检察监外执行罪犯290人,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30人。开展经常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西乡塘区法院、司法局、公安分局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7件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相对不起诉人员等其他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回访考察,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上对检察干警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启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的活动,提升执法队伍的纪律性。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的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净化队伍思想,使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组织党员干警进行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征求干警对领导班子在四风、整体工作及各项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42条并落实整改。组织开展八小时外干警言行举止规范化大讨论活动,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精心打造西检之声文化品牌。以业务建设为核心,积极派员参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共14人入选南宁市检察系统业务人才库,其中检察业务标兵4人、检察业务骨干7人、检察后备人才3人。结合检察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需求,以业务骨干为施教主体,以业务知识、办案技能及从业心得为主要内容,开设富有我院特色的西检之声文化讲坛,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团队凝聚力。20149月以来共举办西检之声讲坛两期,组织授课教师6人次。在全员学习、争先创优的氛围下,2014年我院获评全区检察系统精品、优质案件、优秀检察建议等6件,获评全区检察系统业务标兵、优秀办案能手等7名,获其他区级荣誉1项;获自治区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获市级先进称号49个;获南宁市检察院授予集体嘉奖2次、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3次;获城区级荣誉3项。

(三)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推行案件信息公开、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办案结果告知和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20149月起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发送程序性信息620条,重大案件信息21条,法律文书38份,有效强化检察工作外部监督借助新闻媒体、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加大检察职能、检察执法办案、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四)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全方位的监督。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全面梳理代表意见、建议,逐条研究予以整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联系,主动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人大常委会督办的事项,全部办结并答复反馈。

五、深入推进检务保障工作,为检察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工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干部人事制度部署,做好人事、工资工作。组织开展缺位竞争上岗工作,对我院公诉科副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两个职位进行公开选拔与正式任命。组织公开招聘考试5次,聘用相关辅助文员6名。成功向城区申请提高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使聘用人员工资增长25%二是积极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做好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方案和计划安排表,组织召开全院动员大会,邀请城区督导组到会督导。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成员,对我院各党小组的学习笔记进行抽查。三是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大力打造西检之声业务讲坛,探索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组织参评城区、上级检察院的各项评比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先进典型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坚持用先进典型引导检察干警创先争优。四是做好老干部、普法、拥军、请销假动态管理、公差勤务及加班管理等工作,队伍的有序管理提供保障。

(二)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市、城区2014年纪检工作要点,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公报精神,继续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全体人员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强化廉政纪律教育和纪律督查工作。全年共受理市院交办举报、控告线索6件,经初核发现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接待来访4已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办公室工作。立足全院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办文、办公、办事的职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一是强化检察信息编发报送,持续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妥善处理涉检网络舆情。2014年共编发情况反映29份,获市院转发9条,市委办公厅采用2条,区检转发3条。共发表检察宣传稿件249篇,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39篇,自治区级媒体采用109篇,市级媒体采用101。刘昀同志获评广西法制好新闻网络新闻专题三等奖作品1。开通官方微博与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构建新型检务发布平台,进一步宣传检察工作动态,传递检察正能量。加强与控申部门联动,年内共发现并及时处理涉检网络舆情4次,维护我院检察队伍形象。二是扎实开展保密和档案工作。积极推进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签订施工合同并督促进场施工。通过培训和检查提高工作人员保密意识,确保机要保密安全无事。规范有序管理档案2014年共归档文书档案146件,诉讼档案1767卷,会计档案30件,并将档案目录输入多媒体档案管理系统共计1943条。三是大力推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信息化工作,为检察业务开展提供技术保障2014年委托上级院检验鉴定12;自行办理技术案件178其中,文证审查127件,技术协助51件。四是细致开展人大联络、文印及文、电管理等工作,保证我院事务正常运转。

(四)行装科工作。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务职能。一是大力推进两房建设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我院两房建设项目现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外部及内部装修工作,智能化建设及配电工程等已完工待验收,控申、案管接待室及食堂等附属工程都已进场施工。二是集中对公车进行严格管理,统一调度、保养、维修,严禁公车私用。合理规划院内空间,为公车划定专门停车位。同时为解决群众来我院办事停车难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将院对面的广场用地设为停车位,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三是强化检察技术装备工作,在合理分配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增配测谎仪、电子取证工作站、执法记录仪等高端电子设备,提升案件侦查能力,为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四是扎实做好工资保险、职工食堂、干警制服、经费报销等工作,让工作人员安心扎根基层、全心服务群众,帮助打造一支兼具战斗力与凝聚力的检察队伍。

(五)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对1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组织召开检委会22次,讨论案件91个。组织干警撰写案例分析、调研论文并积极组织投稿,2014年在法学期刊上共发表检察调研文章18篇,其中白先亮获评第十四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案例研究论文类)优秀奖1,公诉课题组获评南宁市检察院理论年会调查报告类三等奖1,刘通恒同志和白先亮同志分获南宁市检察院理论年会案例分析类和调查报告类的优秀奖1我院获南宁市检察院评为检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六)法警大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警大队相关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法警职责,共押解犯罪嫌疑人1741次、看管犯罪嫌疑人17156次、协助执行传唤、拘传11人,协助执行拘留、逮捕及其他强制措施9参与搜查11送达法律文书150保护公诉人出庭14次。重视司法警察专业技能和体能训练,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到一熟法警职责,两懂检察业务和办案程序,三会使用枪械具、擒拿技术和微机操作,切实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在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考核竞赛中,黄晖同志获个人全能奖和擒敌技术项目个人单项奖,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廖震同志警械具使用项目个人单项奖个人嘉奖一次。在全区检察机关第十一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上廖震同志获评优秀学员。

(七)案管中心工作。立足案管职能,全力推进统一业务软件的运用,继续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实时监督和科学管理,实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系统应用,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质量效率的提升一是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顺畅、规范应用,实现由单一的案件集中管理向全流程监控、质量控制、统计分析等功能一体化的管理方式转变,通过节点控制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等进行全流程监控,提高办案质量。2014由案管中心统一录入侦监受案11481662人,公诉9881419人,民行538579人;发出口头预警195次,审查、发放法律文书2453监管涉案赃证物品28件;接待律师阅卷211人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二是强化数据分析,助力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工作。通过统计报表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工作进度,充分利用案管信息平台,将我院办案情况与其它基层院进行横向比对,并对发现的问题异常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专题研究,组织召开4次绩效分析会议。2014年共编写12篇流程监管报告,12篇案管工作情况,1篇调研报告,10篇进度性分析,组织业务培训4次,编写案管工作调研报告1次,经验信息获南宁市检察院采纳4篇。三是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我院内网开辟专栏,组织干警学习,并在主要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现场检查测试。2014公开发送程序性信息620条,重要案件信息21条,法律文书38份。

(八)落实综合治理、禁毒、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团建、工会、妇女等专项工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各专项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城区各对口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各项工作的计划、总结、统计数据等资料,充分保障妇女及工会会员的权益,坚决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二是协调全院将各个专项工作溶入到具体的工作、生活之中,把开展各专项工作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起诉各类刑事案件的职能作用开展禁毒与综合治理工作,为辖区物质、精神文明建设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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