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鲜的每一天,我都被一些东西感动着;我的思想感情的潮水,在放纵奔流着;我想把一切东西都告诉给我祖国的朋友们。但我最急于告诉你们的,是我思想感情的一段重要经历,这就是:我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谁是我们最可爱的人!”
这一段话,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没错,它来自我们中学语文课本的一篇文章,《谁是最可爱的人》。从这里,我们很多人读懂了,解放军为国家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因此被我们亲切称为最可爱的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优待军人军属不仅是我国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的良好风尚,而且能够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非常重视拥军优属,各级行政机关也做了大量拥军优属工作。然而,仍然有美中不足。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西乡塘区检察院于建军节来临之前,在辖区内开展维护军人军属优抚利益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经调查发现,辖区部分医院和客运站未能充分维护军人军属优待抚恤利益。
例如,未设置军属优先窗口、军属优先安检通道,未设置优抚对象专座,未设置军属优先售票窗口,不符合《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以上情形,基于相关单位负有落实西乡塘区拥军优属工作职责,经过分析研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近日西乡塘区检察院向西乡塘区相关单位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进一步履行拥军优属工作职责,对部分医院和客运站不充分履行优待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管,全面排查辖区拥军优属开展情况,持续加大对军人军属优待的监管力度,并联合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落实军人军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以有效保障军人军属抚恤、优待权益。相关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纷纷表示一定采纳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拥军优属的设施和机制。
西乡塘区检察院着眼于拥军优属,为了看到“最可爱的人”更多更美的笑脸,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